這兩天看到關於在美國,Indiana的一個監獄紀錄片。這個監獄好像是蠻歷史悠久了的。

我媽的朋友是有去監獄裡為罪犯上課的。所以有從她那裡聽到過一點故事。

大概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獄警有警告他們不要太相信罪犯說的話吧。

所以其實有控制着自己在看的時候保持着理性的角度。

有一個最讓我impact的大概是一個從1989年(那時18歲)就被關到45歲的罪犯。

他說“I never had a driving license, never get on a plane, never file tax"。

他被判了170年。每天只有一個小時的自由活動時間,而且是單獨的牢籠裡,不會跟別人有肢體接觸。

而他每天待上23小時的地方,是大概4步就可以走完的空間。

可以想像就大概是我們covid的時候,就算足不出戶,也還有幾個房間可以溜達。可是他從18歲到他死,都只能面着那3堵牆。


他被判了170年,可以就是說關到死。而有些人也是關到死,不過是死刑。

他們稱之為Death Row。裡面的cell相對的大一點。可是也只有這樣了。他們同樣一天只有一個小時的休閒時間,但是可以和別人接觸。

而我有註意到一點就是,有一些死刑罪犯會用‘kill’,來表達死刑。他說,'They said killing is wrong, but they want to kill me.'

而且很多都是在重複一些感覺像是法庭/別人對這個事件的用詞'killed 2 ’innocent‘ people'。因為通常講‘我殺了人’,而不會講‘我殺了無辜的人’。除非他聽到了很多人的評價/指責,‘你知道你殺了2個無辜的人嗎’、‘你怎麼可以殺無辜的人’,所以當他在陳述回這個事件時,才會用上那些字眼。

還有當放回他們一開始被抓的時候,或者一開始進牢的時候,可以看到他們臉上的無所畏懼,甚至會理直氣壯的說謊。